南方日报讯 (记者/王彪 通讯员/许魁日前,市
本次监督抽检共抽取惠东县、龙门县46个肉类经营点的牛肉、猪肉及其制品(牛肉丸、猪肉丸共50批次,其中抽检牛肉12批次、猪肉24批次、肉制品(猪肉丸、牛肉丸14批次,检验项目主要包括铝残留量、硼酸、水分、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按国家法定标准对所抽取牛肉、猪肉及其肉制品进行检验,在抽验的12批次牛肉中,有10批检验结果为合格;位于惠东县平山三利市场和平山华侨城市场的两个牛肉档的2批次水分超标,不符合检验标准要求。抽验的24批次猪肉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在抽验的14批次肉制品中,龙门县中心市场有1批次猪肉丸检出每千克含硼酸986毫克,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市食药监局已移交惠东和龙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处理。
据悉,按照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硼酸属于“不可检出”的成分,长期由胃肠道或皮肤吸收,可发生轻度消化道症状、皮炎、秃发以及肝肾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