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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工作。要求各科室、监管所(办必须本着对工作、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件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主办谁负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统一领导、上下联动,主辅结合、互相配合等原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依法、及时、切实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由审批科统一负责分局的投诉举报受理、交办、督办、办理结果分析和统计、情况通报等管理工作,相关科室、监管所(办务必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和事权划分以及市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上级领导的具体批示认真落实。科室、监管所(办要加强工作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圆满完成交办的任务。必要时,分局领导可指定专人予以督办。
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要求各科室、监管所(办对交办事项绝不能上推下卸,不得找各种借口和理由,顶着、推诿、敷衍、拖着不办。对办理中遇到的特殊情况、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等,影响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分局将结合实际,根据情况,采取催办提醒、领导约谈、口头个别批评、会议通报批评、书面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形式,坚决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投诉举报办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