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未经许可在居民住宅楼内从事
集中整顿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街道办(乡镇为责任主体、社区为单元、相关监管部门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由街道办牵头,组织居委会、社区、物业、片区民警对辖区内住宅进行排查摸底;由住建、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配合,对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的,按照各自职能进行集中整顿。
这次集中整顿的重点内容为五项,一是经营活动是否经过许可;二是经营场所是否经过消防检查验收,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三是使用的燃气、液化气罐、电器及相关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四是是否噪音扰民、违规排烟排污和处理餐厨废弃物;五是是否存在涉“黄、赌、毒”等社会治安问题。对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办(乡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统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先行劝阻,不听劝阻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