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徐丰 16日,郑先生到福州晋安区“鑫鑫超市”购物,看到货架上摆着一瓶满是灰尘的闽和牌
“当时我粗略看一下,没细算时间,以为只过期了一两个月。”郑先生说,他便向店老板提出,既然红酒过期了,干脆便宜点卖给他。
老板表示,红酒是从货柜里翻出来的,本打算退回厂家,既然郑先生想买,就打折卖了。*后,郑先生以5元
昨日,郑先生打开酒品尝时,发觉红酒味道不对变质了,他这才细算了一下保质期,原来酒已经过期10个月了。他又回到超市,找老板理论退货,但遭到拒绝。
昨日,记者联系到鑫鑫超市相关负责人。老板说,这瓶红酒的确过期了,本来不打算卖,找厂家退换,刚好遇到郑先生要买,才顺便卖给了他。“都知道过期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还开瓶喝了,怎么还能退?”
对此,福州市工商局人员表示,根据《关于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