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哈市
据了解,举报人刘某是哈尔滨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尚志经销商,负责尚志地区“统一食品”的供货。刘某表示,该公司的过期产品是不回收的,产品过期后公司的业务员会来清点过期产品的数量,此后每销售一袋过期产品,厂家就会补差价给他们。据刘某透露,所谓的差价就是过期的桶面在当地市场卖1.5元,公司再补给他1.5元,袋装的卖1元,公司给补1元。用业务员的话说,就是“合到公司的出厂价”。
对此,哈尔滨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不允许经销商卖过期产品,对于即将过期的产品会提前一个星期换货,过期的产品会收回销毁,不存在卖过期产品给经销商补贴的政策。据哈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随即到当地展开调查。目前,哈市食药监部门已约谈了企业相关负责人,事件具体情况还在继续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