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规范
一是亮证经营。食品经营业户必须持有相应的许可证,食品摊贩、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食品店和餐饮店必须持有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所有证件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二是安全承诺。食品经营业户负责人要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三是单据留存。食品经营业户的进货单据、供货者许可证复印件要做到单单留存,放置于经营场所,严格落实票档一体化制度,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
四是原料公示。食品摊贩所使用的米、面、油、肉等加工原料,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要在《食品制售摊贩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上如实登记,并与实名备案证一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五是厨房清洁。厨房清洁卫生,油污、垃圾及时清理,物料整齐摆放,无苍蝇蚊虫、无异味。(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