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
一是无证照清查行动。摸清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
二是小作坊清理行动。掌握辖区小作坊基本情况,分类制定小作坊行业准入条件,关停一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
三是小超市、小餐饮清源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并将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的游商纳入监管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行动。
四是“两超一非”清剿行动。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