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廖俊英 陈瑷 记者程伯全 发自四川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威远县
据了解,威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试点单位应当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并且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被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的要求,在全县18家已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药店中严格比对,甄选内江市齐力堂下属的两家药店为试点药店。目前正对试点药店的经营活动予以规范,督导其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在销售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提示牌,提示牌应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符合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与库存的药品隔离,禁止混放。下一步,该局将重点加强指导,加强监管,切实保证奶粉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