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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王先生的家人到阜城某超市购物,行至一楼新鲜水果区时,被一个用塑料盒包装的火龙果吸引。“外观上看着很新鲜,且价格也比散装的便宜。”
回家后,当王先生拆开包装后,眼前的一幕让他傻眼了。“火龙果靠近包装盒位置,已经变质腐烂。”王先生说,随后他切除变质部分,发现火龙果仍不能食用,“口感很酸,且有异味”。
由于无法再食用,王先生拍照取证后,只得将水果扔掉。
在王先生提供的照片内,颍州晚报记者看到,该火龙果包装日期为9月24日,保质日期也是9月24日,650g的火龙果售价为5.72元,部分果皮已腐烂,果肉颜色较暗。
“将变质腐烂部分故意藏起来,这不是在欺骗消费者吗?”王先生认为,超市的这种做法,有损于商家的信誉。
阜城某超市客服部的经理否认了王先生的说法,并表示,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可以带着实物或购物发票找他们协商,若确属产品质量有问题,他们将会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