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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抽检共抽检样品1863批次,样品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1197家生产企业,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致病菌、铅、镉、亚硝酸盐、溴酸盐等36项;共检出不合格样品444批次,抽检不合格率23.83%,涉及22项不合格项目,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酵母菌、霉菌等微生物指标和溴酸盐超标,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样品大多是大桶水。
据了解,大桶水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存在管理不严、包装容器和设备设施等清洗消毒不符合规定,生产条件不达标等情况;二是部分经营企业未按照相关要求存放大桶水,存在产品露天堆放或日光下曝晒等问题;三是有的大桶水包装盖密封不严,在运输、流通环节中可能导致微生物污染等。
食药监总局于今年8月初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严格做好不合格大桶水处置和大桶水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各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总局要求逐一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严格查处。其中,对157家企业予以行政罚款,对191家企业责令停产或停业整顿,对113家企业责令整改,对2家企业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对此,食药监总局将在第四季度继续安排对不合格大桶水的跟踪抽检,采取严厉措施,强化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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