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无专柜 不得卖婴儿奶粉
10月1日起实施,江门正试点用药品经营规范
南都讯 见习记者罗韵姿 江门正在试点
销售门槛低,市民缺乏信心
“目前全市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准入门槛较低,只要达到一般食品流通许可的要求,不管是超市,还是小杂货店都可以出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据江门市食药监局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负责人朱惠庄介绍,目前全市虽有5559个食品流通经营者可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但较低的准入门槛使市民对本地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缺乏信心,有不少市民选择从国外或港澳地区为孩子购进奶粉。
奶粉进药店,已建2个试点
“为了逐步建立市民的信心,我们从6月起就筹备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的销售试点工作。”朱惠庄介绍,推广试点是为了在实现“按药品标准管理婴幼儿奶粉”的同时,借助药店专业人才优势引导顾客科学选择奶粉。“目前首批试点已有2个,分别在杜阮镇和会城镇,为江门市泽润堂药业有限公司和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两家连锁药店的分店。”
朱惠庄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自愿申请原则组织全市药店报名,计划在年底前将试点工作推广至35家药店,实现每市每区建立不少于5家(连锁药店分店均算一家,并在今年9月中旬市食药监局进行检查验收。“目前已有28家药店报名,我们将根据其信誉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挑选。”朱惠庄说。
超市、杂货店须整改
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朱惠庄表示,市食药监局正计划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准入门槛。从今年10月1日起,将参照药店销售试点的管理模式对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不管是超市、小杂货店还是药店,如果未达到设立专柜、建立电子台账、培育专业导购员等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销售试点的标准,将不得出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朱惠庄表示,接下来将全面展开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准入清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的经营者责令限期整改,对于10月1日后仍没整改完成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将责令变更或注销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范围。
[话你知]
10月1日起,婴幼儿配方乳粉怎么卖?
经营者必须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证。如不具备经营条件,一律不得核准许可。
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必须划定专门的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并在销售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提示牌,并严格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此外,经营者应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并与库存的药品隔离,禁止混放。
建立电子台账。经营者必须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建立食品采购、销售、储存等电子台账,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可追溯。
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管理。经营者在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时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专业导购人员是标配。经营者应建立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每年进行40个小时培训。
[声音]
药店
单月销量已破万元 黄海燕是国大药房会城中心店的负责人。她介绍,该店成为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销售试点后,合作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共5个,均为进口牌子,配方乳粉专柜单月销量可达上万元。位于蓬江区杜阮镇的泽润堂惠福店也是首批试点之一。该店负责人胡惠卿介绍,该店目前合作的奶粉仅1种,为法国进口。泽润堂在江门市有多家分店,如果试点工作顺利,将考虑在其中12家分店设专柜出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超市
应销售、生产两手抓 对于10月1日后将按目前药店销售试点的要求管理超市等经营者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行为,永利超市地王店的店长王先生表示很支持。该超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销量较好,但主要集中在进口牌子。“希望食药监部门除了对销售环节进行整改,也对厂家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和整改。”
市民
暂不会在本地购买 家住蓬江区的黎小姐生完孩子不到10天,她表示部门愿意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环节下功夫是好事,但暂时仍不考虑在本地为孩子购买奶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