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4日报道了南京江宁金箔集团产销金箔酒涉嫌违规的情况,江宁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已
江宁区质监局稽查大队队长李天伟说,他与金箔集团江宁酒业负责人确认过,金箔的确是生产环节加进去的,有发货单、委托协议、加工合同、委托生产等多方面的证据。而金箔酒的加工生产地在贵州,南京仅是销售地,当记者询问添加金箔是否在当地相关部门备案时,李天伟称这需要工商部门通报贵州质监局,进行后期调查。
不过,江宁区工商局又是另外一个说法,该局经检大队副大队长俞爱红认为,生产领域的监管主体是质监局而非工商局。俞爱红表示,他们准备发函到卫生局,确认金箔是否可以添加到酒里食用。此前他们已责令金箔集团将金箔酒先行下架,停止销售。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南京市卫生监督所曾会同相关部门,对位于江宁区东山镇的南京金箔集团江宁府酒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查封了万瓶“江宁府牌金箔酒”,为何时隔8年,金箔酒仍在销售?工商部门日常监管是否存在疏漏? 当记者就此询问俞爱红时,他一直未予回答。
据知情者反映,除了金箔酒,在金元宝大酒店里还有金箔鸭、金箔鱼等添加金箔的食品出售。该酒店工作人员称,每片金箔售价20元,可任意贴在食物表面,可食用。对于食品中添加金箔的行为究竟应该由哪个部门来监管?既然金箔酒已经下架停售,其他添加金箔的食品又该如何处理?人民网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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