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鹭江工商所依据群众举报,在开禾路周边的担水巷一临时摊位查获了13.5公斤
上午11点左右,鹭江工商所2名执法人员正在对大同路市场进行检查,一位骑着自行车的老大爷匆匆把他们拦下,举报称开禾市场附近的担水巷里有一临时摊位正在销售有毒河豚鱼。河豚鱼含有剧毒,国家明令禁止销售、食用,听闻这一情况,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检查。
很快,执法人员便在担水巷发现一对年约30岁的夫妻,正在一临时摊位上销售河豚鱼,见到工商执法人员前来,夫妇俩一人抢回正在称重的几条河豚鱼,一人用布将鱼筐盖上,但已经来不及了。经了解,这对夫妻来自龙海,因*近正值河豚鱼旺汛期,临时躲在开禾市场周边的担水巷摆摊售卖,打算以此牟利。
经过称重,此次查获的河豚鱼共有13.5公斤,工商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将其全部予以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