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猫
23日凌晨5时许,在多名爱猫志愿者的多日“埋伏”后,终于摸清了位于宝山区顾村镇沈宅村附近的一处地下宰杀活猫窝点,*终配合
记者从宝山区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顾村镇政府接到网友反馈后,迅速赶到现场清理,但未透露更多细节。宝山警方表示,事发后城管部门、镇政府、食药监、民警等多部门人员赶赴现场,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目前,对于猫狗这类非养殖动物的捕杀,存在监管和法律空白。
接线报凌晨暗访屠宰点
宝山区顾村镇沈宅村,紧邻车流量密集的沪太路,但拐入潘光路、联杨路,车流骤减,属于闹中取静。在联杨路的尽头,有一条仅容一车通行的水泥小道,小道周边架着一米多高的葡萄架,除了偶尔路过的打工者,周边几乎无人。
水泥路尽头,是一片鱼塘。翻过不高的铁丝网,猫咪屠宰点便藏身这一即使沈宅村当地人也不熟悉的一片废弃树林中。
前天凌晨5时许,爱猫志愿者们确定有人在这里私下宰杀猫咪的线索后,便开始了“埋伏”.“我们盯了好几天,*终确定他们就是在此杀猫。”爱猫志愿者华女士是*早赶到现场的人之一。她回忆,接到线索后他们就一直在沈宅村附近蹲点。花了三四天时间才逐步缩小“包围圈”,将窝点锁定在这片远离民宅的树林内。
当天凌晨3点多,他们一行4个志愿者趁着夜色,悄悄潜伏进树林。华女士说,在蹲点的几天内,经常看到有人骑着摩托车往这里送货。所送东西都被捆扎在深色的蛇皮袋中。
当天也不例外。“5点多的时候看到又一批东西送来,依照我们的经验看,袋子里面应该就是活猫。”这时,屠宰点“老板”也发现了隐藏技术不佳的志愿者,并质问,“你们干什么的!”
秘密被拆穿“老板”开溜
暴露后的华女士并未惊慌失措,多次参与“救猫”行动的她深知如何与对方周旋。“我们来找猫的。”她谎称自己是猫主人,来找走失的宠物猫。她一人上前,拖住了屠宰点的两名年轻男子,其他志愿者趁机在附近拍照取证。“你们要猫,就拿走吧。”双方对峙时,眼看秘密被拆穿,“老板”试图息事宁人。
确认此处正是屠宰点无误,华女士等志愿者拨通了110和食药监投诉电话。执法人员赶来前,“老板”趁乱跑了。
简易棚内有猫内脏和活猫
“这里一共有三个简易棚。”志愿者把现场照片展示给记者,这三个简易棚已经在昨日被食安办和村委会联合拆除。“一个棚是他们睡觉的,另一个靠河边的棚就是他们宰杀的地方。”照片中可以看到,简易棚内堆放着不少猫咪的尸体,有些内脏直接暴露在空气中。三四平方米大的棚内,地面上满是猫毛。
“里面还有一块木板,上面钉着铁钉。”志愿者怀疑,猫咪就是被钉在这个木板上,被开膛破肚。此外,当天棚内还有6个蛇皮袋,里面装着30多只活猫。“这些猫咪都是猫贩子雇人在上海的各个小区诱捕,然后统一收购送来这里屠宰。”
即使简易棚已被拆除,依然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的一股刺鼻恶臭。“那是猫内脏腐烂的气味。”志愿者说,简易棚外,翻开一处新填埋的沟,猫头、内脏清晰可见,部分已经腐败。泥地上,还有一把带血的菜刀和一只半毁的竹条制的扁长形猫笼。这样的笼子,通常是猫贩子用来贩运的容器。
联合执法彻底拆除简易棚
上午10时,接到投诉后的顾村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排除所、食药监、村委会等相关部门都赶到现场。“当时人已经跑了,现场只有几十只活猫,还有多名志愿者。”村委会工作人员说。当天,各单位就联合执法,将三处简易棚彻底拆除,30余只活猫由志愿者自行带离。“救出一只算一只,所有猫咪我们都会进行绝育手术后,由爱猫人士领养。”华女士说,她对于“老板”的开溜非常担心。“他们做的是无本买卖,今天跑了,明天很有可能换个地方继续做。”
事实上,两人之前也在附近租过一处私房做着同样的勾当。“当时也是被我们举报后,他们就搬到了树林里。”志愿者的这一说法得到了村委会的证实。
尚无证据表明猫肉进餐桌
除了肆意剥夺猫咪的生命,志愿者们更担心的是这些屠宰后的猫肉究竟流向何方?
“我们曾经跟踪过猫肉的去向,但他们十分警觉,*终在一个农贸市场外面甩掉了我们。”目前,志愿者没有证据表明猫肉流入了餐桌。
顾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也参与了当天的联合执法。“我们正在联合公安进行排查,已经通知村里对于类似隐蔽角落加强巡逻和监管,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此外,食安办工作人员坦承,对于宰杀猫咪现在并无明确法律法规可依。“他们不是猪、羊这类家禽,并不规定必须定点宰杀。对于私下宰杀猫咪,是否构成违法,很难定性。”
目前,宝山警方正对逃跑的两名“老板”进行调查。
律师说法:杀猫行为不犯法,若污染环境、猫肉冒充羊肉可追责
上海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的邬华良律师表示,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因猫不属于保护动物,因此无论是杀一只猫,还是杀一大批猫,都不能和犯罪划等号。“一般来说,大批量杀猫的动机与经济利益有关,即杀猫者是为了获取猫的皮毛或肉。但国家并未明确规定,猫的皮毛和猫肉不得交易。因此,杀猫这种行为和交易猫皮、猫肉的行为,并不触犯法律。 ”
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杀猫者可以逍遥法外了?邬华良认为,可以从环境卫生和猫肉去向两个方面来约束杀猫者。**,杀猫者为了节约场地成本以及隐蔽行踪,一般选择郊区或农宅,甚至在荒野搭一个简易棚。在杀猫过程中,肯定会产生内脏、血污等脏秽物处理问题,杀猫者大多不会将这些脏秽物妥善回收或无害化处理,而是就地抛弃,很容易引发脏乱差、异味严重等环境污染问题。如果市民发现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街道、镇政府反映,也可向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举报,对杀猫者进行处罚。
其次,杀猫后获得的猫肉,很大一部分流向了食品领域,冒充羊肉端上饭店餐桌,一些特别廉价的烤羊肉串,也是由猫肉伪装而成,对于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质监部门可以进行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现行法律,只能对将猫肉冒充羊肉的人进行处罚。例如,A杀猫后获得猫肉,卖给了B,B明知是猫肉,却改头换面成羊肉出售给C,则应追究B的责任,A不担责。许多不法分子通过添加羊肉香精的手段,使得烹制好的猫肉从外观和口味上与羊肉非常接近,因此除了通过DNA检验,很难将猫肉区分出来,这也给打击这类犯罪带来一定的难度。
“事实上,杀猫、杀狗引发的话题由来已久,但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其没有明确规定,或许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这个话题还会持续下去。只有关于小动物保护、动物福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了,对于这种行为的处理才会有法可依。 ”邬华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