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
《办法》明确了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需要建立的十二项制度,其中开创性地提出企业应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公示信息制度,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社会共治的大监管中。《办法》同时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监管部门在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日常监督管理、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中的职责,特别是针对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制定了责任追究条款,做到了既从严监管食品生产企业,又从严监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办法》的出台对规范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