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四川省
经查,这几家鲜奶店是用黄某从眉山市青神县的奶牛场购进的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乳直接作为原料,将生鲜乳用电饭煲隔水蒸的方式制作成鲜牛奶,再将乳酸菌加入鲜牛奶发酵制作酸奶,将未经质量检测的鲜牛奶和酸奶直接装入塑料杯,用简易封口机压封后存放至保鲜柜,然后通过现场出售、预购送货上门等方式直接提供给消费者饮用。鲜牛奶和酸奶的包装材料上仅封口膜上标注有“巴氏杀菌牛场鲜奶饮品”等内容。用于包装酸奶和鲜牛奶的塑料杯、吸管、封口膜以及用于酸奶发酵的乳酸菌均无厂址、厂名、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明,也无法提供进货凭证,涉嫌“三无产品”.
据悉,目前乐山市局已组织专案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对五家鲜奶店制售的鲜牛奶和酸奶分别进行了抽样送检,现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