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鸭、鹅等生禽身上有许多绒毛,去除起来很麻烦,如果先把一种东西涂在上面,再撕掉就可以把绒毛去除干净,能大大减轻劳动强度,沥青和工业松香都曾被用作这样的脱毛剂,但它们都对身体有害,被国家明令禁止。
温州一宰鹅经营户为图效果好,雇用伙计使用工业松香将生鹅脱毛。昨天上午,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任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间,50多岁的市区人任某在南郊乡葡萄村老方坦(后搬迁至过境公路50号附近小巷开设宰鹅加工场,雇用李某、胡某及李某(另案处理宰杀活鹅并使用工业松香将生鹅脱毛,然后由任某在生鹅中掺入约三分之一的冰冻鹅,运至陈某、缪某、黄某等人经营的熟食店销售。
2013年7月17日,这个加工场被公安人员查获,现场查扣已宰杀生鹅39只,总质量76公斤。经鉴定,现场提取的液化松香样品中含有工业松香,且含有铅、铬、镉、贡、砷等有毒重金属物质。经查,这个加工场使用工业松香生产、销售的生鹅金额共达45万余元。
"工业松香有问题,但是在菜场上很普遍,大家都在用,和食用松香有什么区别,(我大概知道一点。"被告席上,初中文化水平的任某表示自己只是想试一下效果,才将工业松香用于生鹅脱毛,听菜场里的人说过这样做会有问题,但是直到被逮捕,他才知道工业松香属于有毒、有害物品,他表示自愿认罪。
受雇于任某的李某、胡某当庭认罪,但请求法院考虑其认知水平有限,请求轻判。
公诉机关建议,对任某在有期徒刑六年至八年之间量刑,对李某、胡某在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之间量刑。鹿城区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