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餐饮业实行减半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百检网 2021-11-15

    本报讯 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餐饮业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闽政办[2013]131号精神和厦门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 日前,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正式下发《关于调整餐饮业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13年11月1日(所属期起至2014年12月31日(所属期止,对厦门市餐饮业的营业额实行减半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即餐饮业按营业额的0.5%征收。

    据了解,依据《福建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2003年厦门市曾暂停征收的餐饮业价格调节基金,去年恢复征收,餐饮业按营业额的1%征收。而今年以来,餐饮业遭遇了*艰难的时刻,不少高端餐饮企业营业额下降了近一半,因此各餐饮业者们纷纷呼吁降低价格调节基金。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要求,一家年营业额达到100万元的餐饮企业,将从现在每年交1万元价调基金,减少到只需要交5000元。对于年营业总额近百亿元的全市餐饮业来说,减半征收,或可少交约5000万元的价调基金,无疑将减轻正处在寒冬期的餐饮业负担。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