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
据了解,依据《福建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2003年厦门市曾暂停征收的餐饮业价格调节基金,去年恢复征收,餐饮业按营业额的1%征收。而今年以来,餐饮业遭遇了*艰难的时刻,不少高端餐饮企业营业额下降了近一半,因此各餐饮业者们纷纷呼吁降低价格调节基金。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要求,一家年营业额达到100万元的餐饮企业,将从现在每年交1万元价调基金,减少到只需要交5000元。对于年营业总额近百亿元的全市餐饮业来说,减半征收,或可少交约5000万元的价调基金,无疑将减轻正处在寒冬期的餐饮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