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公告要求,含毒性
含毒性药材须改说明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修订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说明书的通知》,要求凡处方中含《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所收载28种毒性药材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品种,或其他已被证明具有毒性、易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品种,生产企业应注明警示。根据要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在其说明书【成分】项下标明该毒性中药饮片名称,并在相应位置增加警示语"本品含×××",涉及国家秘密技术的中成药品种也不例外。因此,多家中成药企业的多款药品面临产品说明书修改。
据悉,28种毒性药材包括雄黄、生半夏、洋金花、川乌、草乌、天仙子、巴豆、朱砂等。
在上周五出席中医药高峰论坛时,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主任张世臣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表示,国家药监部门突然下发修改说明书的通知,或与此前香港政府化验所发现,云南白药样本中含有未标示的毒性物质乌头类生物碱一事有关。
科学炮制是核心
张世臣认为,中医药学术对于药材的毒性认识得很清楚,也很深入,在使用上会特地利用毒性药材的偏性来纠正机体问题,同时也懂得通过炮制、配伍、控制剂量来减毒。"中药安全用药的核心在于科学炮制,即使是朱砂、雄黄等毒性药材,如利用水飞法炮制可以有效降低毒性,以达到安全用药并保证疗效的目的。"
张世臣还指出,国家食药总局要求修改含毒中成药说明书,一方面是为了平息国际社会对含毒中成药的误解,另一方面对于中医药的发展和完善也起了积*作用。"公开并标明毒性药材是出于安全考虑,也是必要的,即使是保密处方也不会因为一味药材的公布而遭到泄露". 记者陆志霖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