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建立*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
研讨会深入分析了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专家一致认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些企业诚信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淡薄,见利忘义、惟利是图。目前
专家表示,《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实施以来,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调整,食品产业和科技的发展,一些法律规定已难以适应实际需要,《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已势在必行且*为紧迫。
会上,刘佩智指出,食品安全问题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实现食品安全长治久安,必须建立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随着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食品安全法》确实需要修改完善,譬如,部门职责的划分需要重新界定,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需要加大,对网购食品等监管空白地带需要规范,各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实践中探索的新的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需要依法确立等等。近几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修订《食品安全法》呼声越来越高,社会共识也日益强烈。修订《食品安全法》既是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大调整和破解执法难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强化监管工作的重要途径。
专家建议,在修订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制度工作中,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要求,认真总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律,努力把握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际,不断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不断完善制度设计、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特别是要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有效举措和方法,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