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
不过,业界认为,这并不意味着食盐专营体制的破除。工信部的表态是,开展食盐专营体制下市场化运作,也就是说,食盐市场的市场化也是在专营体制的前提下进行的;再者,食盐的定价审批权、指令性生产计划并没有放松的迹象,而且,新建制盐项目核准的权力还可能上移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
事实上,早在去年11月,国务院在《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将食盐准运许可审批项目从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
当时,工信部专门发文通知,要求各地盐业主管部门,要做好食盐准运许可审批项目下放工作的衔接。2012年12月31日前,食盐运输仍沿用工信部统一印制的食盐准运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工信部停止签发食盐准运证,运输食盐使用各地盐业主管部门印制的加盖地方盐业主管部门印章的食盐准运证。
"这只是食盐领域简政放权的开始。"一位接近管理层并了解此情况的中国盐业协会人士对媒体透露,"在接下来的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中,很有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食盐专营的层级管理转移方面的内容。"
据上述中盐协人士透露,目前由工信部承担的"食盐批发许可证由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统一制作"的印发工作,很有可能下放给地方,改由省级盐业主管机构制作和组织审核换发。而目前,《食盐专营办法》规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提出,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审批,具体由工信部负责。
相关媒体从工信部了解到,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正在起草相关实施文件,如果加上去年已经下放的食盐准运许可审批权,那么工信部有关食盐专营行政审批事项将全部下放至省一级盐业主管机构。
除了工信部,国务院另一个盐业主管机构是发改委,它控制着食盐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