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公布了"六一"节前对部分企业生产销售食品进行的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221批次的产品,不合格13批次,总体抽样合格率为94.1%.造成抽查食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微生物指标和食品添加剂超标。
据了解,为确保"六一"期间
据自治区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乌鲁木齐市共抽查103批次的产品,合格率为99%.一批次糕点检出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含量是限量值的1.54倍,国家标准GB2760规定,食品中铝含量不得超过每千克100毫克;阿克苏地区共抽查食品13批次,合格8批次;吐鲁番地区共抽查食品10批次,合格9批次;伊犁州共抽查食品14批次,合格11批次;和田地区共抽查食品12批次,合格10批次;喀什地区共抽查食品10批次,合格9批次。阿勒泰地区、巴州、博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抽查食品全部合格。
自治区质监局要求,各地质监局要立即责令相关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对库存不合格产品封存处理,监督企业进行销毁,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立即实施追回,对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必须监督企业销毁。
自治区质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夏季在购买饮料、果冻、冷冻饮品等食品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或食品门店选购有一定规模、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企业的产品;查看产品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产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配料表(食品添加剂中的甜味剂、防腐剂和着色剂应标明具体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以及QS标志等。(何玲 邹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