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
据北京市消协秘书长董青介绍,针对有媒体称“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将对包间费和*低消费作出更明确规定”的报道,北京市消协认为《餐饮业管理办法》出台在即,有必要对餐厅包间设置*低消费问题再次阐明观点并提出建议。4月12日北京市消协正式向商务部提交《关于“不应允许餐饮业设置*低消费,使之变身为差异化服务收费项目”的建议》,呼吁对所谓“*低消费”的做法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设置*低消费将推升过度消费
北京市消协在该建议中指出,所谓“*低消费”与“包间费”不属于同一性质的收费。包间设置*低消费不属于差异化服务收费,不应当成为所谓差异化服务收费的借口。如果“二者应只收其一”,其结果将会使违背大多数消费者意愿的“*低消费”合法化,有悖于“清理和规范餐饮行业不合理收费”的初衷。此外,“*低消费”的设置不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低消费中超出消费者需求的部分涉嫌强制性消费,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知情等合法权益。*低消费涉嫌经营者单方面设置的不合理“霸王条款”,不应将其归属为“差异化服务收费项目”,掩盖其强制消费、推升过度消费,给饮食消费带来负能量的一面。
“在全社会倡导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大环境下,餐馆、饭店设置*低消费,将直接推升过度消费,助长铺张浪费,不仅有悖于勤俭节约的道德要求,也不利于提倡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应该彻底取消。”董青说,在市消协的倡议下,目前设置*低消费的北京餐馆比例有所下降。
据了解,今年年初北京市消协工作人员曾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展开调查,当时北京市20家中高档饭店中14家明确表示包间有*低消费,占被调查总量的70%.近日消协工作人员再次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就*低消费问题对50家餐厅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仍有13家餐厅设置*低消费,占被调查总量的26%;*低消费金额一般在800元至3000元,其中有的在人均300元的基础上再加收10%服务费;价格*高的豪华包间*低消费金额达8000元。
97%的消费者反对设置*低消费
针对*低消费,消费者的态度如何?前不久北京市消协网站对消费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餐馆(饭店设置*低消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2.06%的消费者遇到过餐馆设置*低消费的情况;97.22%的消费者认为餐馆设置*低消费不合理。董青强调,饭店餐厅设置“*低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我们注意到部分企业调整了营销模式,取消了*低消费,这应当给予充分肯定。”董青介绍,消协已与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进行了坦诚的沟通,双方对*低消费问题的认识,原则上形成了共识。
据悉,此前商务部相关人士曾公开表示:“从收费项目来看,包间费和*低消费都是针对餐厅包间消费,二者应只收其一,一些餐饮企业借机乱收费确实需要规范。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将对包间费和*低消费作出更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