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署授食字第1021300776号令,
修订后的条文如下:
[修正]第五条 婴幼儿奶瓶不得使用含双酚A(Bisphenol A的塑料材质。
[修正]第六条 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应符合下列试验标准:
一、一般规定:
(请参阅附件
二、塑料类的规定:
(请参阅附件
三、乳品用容器、包装的规定:
(请参阅附件
[修正]第七条 本标准自发布日施行。
本标准于2013年4月9日修正发布第五条、第六条,自2013年9月1日施行(以台湾产品的制造日期及进口产品的离港日为准;但市面流通产品的管制,自2014年3月1日施行。
第六条附件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