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金晓岩香港
香港食卫局相关负责人昨日给北京商报记者**发来的采访回应透露,新修订的奶粉限购令条款将于本月17日提交至立法会表决,条款将此前“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奶粉”,重新定义为“只要涉及到未满36个月婴幼儿饮用配方粉”都算是限购的范畴,香港食卫局相关负责人在回复里表示,此举目的就是为了防范一些不法水客钻条令的漏洞,逃避责任。
北京商报记者在香港食卫局提供的这份新奶粉限购令中看到,与过去只限制“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奶粉”相比,新的限购令将限购范围扩展至“涉及36个月以下婴幼儿饮用的配方粉”.举例来说,过去0-48个月的配方粉并不受到限购限制,但此番新限购令出台,就会纳入其中。
对此,香港食卫局新闻组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解释称, 自香港奶粉限购令推出后,很多水客偷换概念,规避条例漏洞比比皆是。
“之前我们曾考虑过0-36个月婴幼儿奶粉作为配方粉限购的范围,但这样就会造成*大的漏洞,因为只要制造商将其奶粉的目标群组稍做修改,例如定为供0-37个月人士饮用,即可避免受到限购。”这位负责人表示,在该次条例修订后,对于那些包装上标注既适用36个月以下的人士也适合36个月以上的人士包括成人在内的奶粉产品,都将归为限购之列。从该重新定义的香港奶粉限购令中不难看出,港府加大了打击水客代购奶粉的决心。
香港食卫局新闻发言人高永文则透露,该规定将于本月17日提交至立法会表决,政府已尽力厘清规限定义,不再修改。
面对香港奶粉限购令的多次修改,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陈瑜认为,尽管短期内香港奶粉限购令不断升级看似越来越严,但从长远来看,却未必能够长久。“大洋洲干旱导致奶源稀缺,奶粉涨价潮,短期来看,各国为了保护自己市民供应,会收紧限购令,但实际上,奶粉行业是有周期性的,奶牛的养殖也是有配额的,随着生产要素的聚集,供给矛盾就会发生变化,所以长远来看,为了实现正常的市场经济交易,各个国家和地区会放宽限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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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奶粉限购令始末
香港特区2013年3月1日起实施《2013年进出口般(修订规例》,根据该法例,离开香港的16岁以上人士每人每天不得携带总净重超过1.8公斤的婴儿配方奶粉,这相当于普通的两罐900克奶粉,违例者一经定罪,*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