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明确加工食品农残限量判定原则

百检网 2021-11-15

    2013年3月20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发出FDA食字第1021300831号函,向相关企业说明加工食品农残限量的判定原则。如下:

    "有关加工食品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判定原则,应依据食品良好卫生规范的规定,供食品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相关的食品卫生标准或规定,加工食品应确保所使用原料符合残留农药安全容许标准,如使用合法的原料制成,则无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的规定。"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