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1年 罚6万元
晨报讯 为了多赚点钱,王某抱着"不会吃坏人"的心态,将鸭
王某是外来务工人员,2011年7月,他听人介绍说,生产假冒伪劣的羊肉串很赚钱,而且不会吃出什么问题,便动起了歪脑筋。在做了一番准备后,王某在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租借了一间厂房,并雇佣了多名工人,将购来的鸭肉切成块,再添加多种调味品、羊肉香精等,鸭肉串立即摇身一变成了"羊肉串".靠着这种方法,成本比真正的羊肉串低了不少,也给王某带来了更多利润。此后,他的胆子越来越大,生意也越做越红火。到当年10月王某被抓获时,其销售金额已达到11.8万余元。公安机关还在案发现场扣押了尚未销售的仿制羊肉串770包,货值金额达1.9万余元。
青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伪劣产品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终,法院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