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市民在泉城路附近的
王先生介绍,10月7日,他来到泉城路附近的沃尔玛超市购买了面包和月饼等食品,结账时王先生突然注意到,在几个用来装食品的塑料袋上,没有任何食品安全许可标志。
11日12:40左右,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来到这家沃尔玛超市。在二楼食品区中,各种熟食、面食、水果使用的都是一种纯白色塑料袋。记者拿起其中一个袋子,仔细查找后仍未发现任何标志,也没有"QS"和"食品用"等字样,
在散装月饼区,一名女士称其在其他大型超市购物时,食品区提供的塑料袋上都印有"QS"和"食品用"等标志,不知为何沃尔玛超市的没有。
沃尔玛超市一名促销人员表示,沃尔玛超市提供的盛放食品塑料袋一直都是如此,这些塑料袋与有标志的袋子质量是一样的,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
然而据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食品包装开始实行市场准入制,所有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必须标注"食品用"字样、有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的食品安全许可标志QS及编号。没有该标志的塑料袋不能随便装食品。
11日下午,沃尔玛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沃尔玛超市食品袋的相关标志仅仅印在每一卷塑料袋的外包装上,而没有同时印到每一个袋子上。该负责人称沃尔玛超市提供的食品袋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之所以这样做,一是为节省印刷成本,二是出于不愿让食品袋沾上印刷油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