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极工业盐酱油疑案:原料来源及流向调查

百检网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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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每周质量报告:共同打造高质量的生活,欢迎收看《每周质量报告》。酱油,是我们的餐桌上必不可少的调味品,可以说酱油的质量问题,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很密切的关系。在今年广东省开展的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内容的"三打两建"行动中,就发现了一起涉嫌使用工业盐水加工酱油的案件。工业盐水怎么成为了加工食用酱油的原料,这些酱油*终又流向了哪里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今年3月31日下午,佛山市高明区工商局突然接到一个举报电话。

    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整个厂区约两万平方米,分为生产区和仓库区。工商执法人员在生产区找到了这家厂用作酱油生产原料的盐水。这种盐水很可能就是举报人所说的工业盐水,但是这些被放在三个池子里的盐水,总量不过26吨左右,如果按举报的40吨计算,竟然有14吨工业盐水不知去向。执法人员立即对这家厂的原材料进货单据进行了核查,结果发现了更大了的秘密。

    工商执法人员感到案情重大,当场向负责协调职能部门配合打假的"三打两建"办公室做了汇报,并按照职能分工把案件移交给负责监管生产领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随后赶来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盐务局的执法人员对威*调味食品公司展开了全面检查,并对三个盐池的26吨问题盐水进行封存。

    经过检测,这种盐水除了氯化钠含量低于标准之外,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液态盐也就是工业用盐水的标准。根据这个结果,执法人员推断,这种盐水很可能就是稀释过的工业用盐水。

    然而在执法调查笔录中,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陈裕华却声称,这26吨盐水并非是直接购进的工业用盐水,而是使用2.8吨非食用盐按照一比十的比例勾兑而成。该批非食用盐共购入3吨,除了勾兑盐水用掉2.8吨之外,还剩下200公斤,其中140公斤作为废料丢弃,*后只有60公斤非食用盐被用来勾兑盐水,一共生产90箱草菇老抽,其中65箱已经出厂销售。

    威*公司负责人的这种解释看似天衣无缝。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执法人员却发现这家公司似乎在隐瞒一个更大的内幕。

    检测报告显示,威*公司问题盐水的氯化钠含量为199g/L,占盐水总量的20%左右。如果按照威*公司负责人陈裕华所谓一比十的比例勾兑盐水,就算采用氯化钠含量高达百分之九十多的*好的食盐,那么勾兑出来的盐水中,氯化钠含量应该还不到10%,根本不可能达到检测结果中的20%左右。

    执法人员再次对威*调味食品公司近几个月的账目进行了核查,发现在每月的生产记录中,的确在频繁出现一种标称"外购四油"的原料。

    随后,执法人员调整办案思路,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公安、盐务等相关部门对辖区仅有的两家盐矿进行了突击排查。

    在三水盐矿联合开发公司,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主要采用井矿盐加水稀释的方法生产液体盐。井矿盐属于"井矿盐卤水"的一种,被禁止用于食盐和食品加工。因此用井矿盐加工的液态盐全都是工业用盐水,一般都是卖给皮革、塑料、纺织等化工企业用于污水处理等工业生产。

    目前,这两家盐矿企业生产的工业用盐水主要供应周边四五十家客户使用,这些客户基本上都是正规的企业和工厂,所用盐水都是由盐矿公司直接派车运输。只有少数几个属于中间经销商的客户在用自己的车辆运输盐水。执法人员通过排查发现,这几个经销商十分反常。

    根据掌握的线索,执法人员迅速锁定何理文、梁志东等几个有重大嫌疑的经销商,通过核查他们留存在盐矿公司的上百张工业用盐水产品运送凭证,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在这些个体经销商固定用来运输工业用盐水的一些车辆中,有三个车牌号码为赣D39941、粤X10679和湘E09748的车辆,不但在三水盐矿公司的产品运送凭证上频繁出现,而且也多次出现在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相关票据上。

    原本用来运输工业用盐水的车辆,为什么总是在威*食品公司频繁出入呢?执法人员再次核查威*公司相关票据和资料后,终于找到了答案。

    原来,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在调查笔录中所谓购买3吨非食用盐勾兑盐水生产酱油的陈述,不过是一个幌子,其目的就是想掩盖从三水盐矿购买数百吨工业用盐水加工酱油的事实。

    《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井矿盐卤水不得用于食品、副食品加工。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佛山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威*公司陈裕华、关群馨等几名负责人,以及何理文、梁志东等工业用盐水经销商进行刑事拘留。经过佛山市工商、质监、公安、盐务等多部门长达两个多月的联合执法调查取证,终于查明威*公司涉嫌违禁使用的工业用盐水的真实来源,确认该公司暗中通过一些经销商,从佛山三水盐矿购买工业用盐水,违禁生产酱油产品。

    在两个月的调查期间,执法人员多次对威*公司涉嫌使用工业盐生产的酱油成品进行抽检,结果发现重金属等指标竟然都符合酱油产品现行国家标准。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正是因为这种工业用盐水加工的酱油能够通过检测、蒙混过关,所以会被个别企业用来偷偷加工酱油等调味品。根据佛山市盐业总公司以往执法查处情况,在酱油生产行业,违禁使用这种工业用盐水做原料的不止威*公司一家。

    执法人员从生产销售账目中核查到,从去年12月到今年3月份以来,威*公司一共使用了760多吨工业盐水,生产酱油和酱油半成品。这种酱油半成品又叫"天然油",按从级别高低分为头油、二油、三油等。近三个月来,这家厂在共生产了1300多吨天然油。这些酱油半成品一部分用来加工成"威顶"、"凤彩桥"等威*公司自有品牌的酱油终端产品,另一部分则作为中间产品原料,销往佛山周边一些调味品厂。

    根据执法部门的调查,威*调味食品公司仅仅在四个月的时间里,就使用了700多吨工业盐水加工酱油,而在进一步地调查过程中,执法部门又有了一些新的发现,这些用工业盐水加工的酱油,除了一部分流入了市场,直接流向了消费者的餐桌之外,还有一部分被卖给了其他的调味品生产厂家。

    根据威*公司发货单上的线索,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曾向威*公司购买酱油半成品的佛山敦美味食品有限公司。这家厂规模不大,专门用来酿造酱油的晒池不但数量稀少,而且几乎全部废弃,并没有使用。

    公司负责人承认,他们厂从去年就停止了酿造酱油的加工,所谓酿造酱油,不过是从其他厂购买的酱油半成品。

    这名负责人只承认了一批酱油半成品是从威*调味食品公司购买的,购买时间是今年3月份,数量大约11吨,但是没有用于生产。目前用于生产的原料,是他们厂之前生产的酱油。然而,执法人员核查了佛山敦美味食品公司的生产记录和相关台账,既没有找到这家厂近期生产酱油的证据,也没有发现在今年3月份之前购入其他酱油半成品的记录。

    在检查这家公司账目时,执法人员还发现了两张2006年的原料入库单,上面内容显示该厂在2006年分两次从三水盐矿购买了400多吨盐水,每吨盐水单价为40多元。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在现场接受执法调查时承认,这些价格低廉的工业用盐水当年已经全部用于生产酱油和酸水解蛋白调味液。

    随后,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部署下,执法人员对另外一些从威*公司购进问题酱油的企业分别进行了查处。

    开平市家常用调味品有限公司从威*公司先后购入问题酱油半成品40多吨,按比例全部配制加工60多吨成家常用牌调味王,分别销往恩平、阳江等地的市场。用这种工业用盐水成产酱油调味品,*后照样能够符合国家标准。这家厂的负责人对此胸有成竹。

    东莞市祥兴隆食品有限公司多次从威*公司购进问题酱油百余吨,除了*近购买的34吨没有使用之外,其余约70吨全部用于生产"晒制生抽"和"金标老抽"两款产品,产量共计208.6吨。这些产品大部分流入到深圳、广州、北京等地的一些知名餐饮单位。

    目前,广东佛山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工业盐水生产酱油的原料来源和产品流向基本查明。威*公司通过经销商暗中从佛山三水盐矿购买工业用盐水,用于生产酱油及酱油半成品。这种使用工业盐水加工的酱油半成品以每月几百吨的数量卖到东莞、开平等地一些调味品厂,生产加工生抽、老抽、酱油等调味品。

    目前,广东佛山威*调味食品公司使用工业用盐水加工酱油案已经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全省追查威*公司所产酱油及酱油半成品的流向,对涉及购进威*公司问题酱油的调味品企业进行严厉查处。

    广东省是我国酱油和调味品生产的主要产区之一,有107家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针对威*公司工业盐水加工酱油这一案件所发现的问题,广东省相关执法部门表示将举一反三,开展全省调味品行业用盐安全的专项监督检查。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与我们此前报道过的地沟油问题类似,按照现有的标准检测,这些用工业盐水加工的酱油竟然是合格的,检测无疑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的屏障之一,而现实情况是检测这道屏障在一些违法生产的问题食品面前却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如何提升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作用和效果,也是相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关于这次工业盐水加工酱油事件的进一步调查情况,我们将继续关注。好,感谢收看《每周质量报告》,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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