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擅用“中粮”商标被诉 索赔经济损失共计51万余元

百检网 2021-11-15

    "中粮"及"华夏"两个注册商标被用于销售其他非中粮集团生产葡萄酒宣传,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此将生产商烟台中粮华夏海岸葡萄酒有限公司以及销售商冯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经济损失共计515000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同时是"中粮"、"华夏"系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中粮"注册商标早在2005年即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且陆续在第33类葡萄酒、果酒等注册了"中粮"、"中粮酒业"、"华夏"等商标。现发现烟台中粮华夏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生产的葡萄酒显著位置标有"中粮"、"华夏"字样进行销售,且该公司名称中含有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字样,会使人误认为该公司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从而使公众对其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而冯女士明知烟台中粮华夏葡萄酒公司的侵权行为还经营销售其侵权产品,应当与其承担连带责任。(记者 颜斐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