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区一家药房因在广告中夸大宣传某
2月底,市民周女士在某药房看到一则治疗过敏症的某保健品广告。上面宣称这种保健品能够治愈过敏性皮炎、湿疹等过敏症状。周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花500多元钱购买了四盒。使用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这种保健品并不具有广告中所宣传的疗效,自己的过敏症状根本没有得到任何改善。于是,周女士拿着剩余的保健品到药房退款。药房对此却以种种理由拒绝退款。无奈之下,周女士投诉到工商部门,请求予以调解。
南陈屯分局执法人员在到这家药房调查了解后,明确告知药房负责人,他们发布的夸大保健品疗效的行为系违法行为,责令其退还周女士剩余保健品的钱款。此外,对于药房发布宣传保健品疗效、夸大保健品疗效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另案调查,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该药房处以罚款2000元。(通讯员 刘宇 记者 冯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