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29日提醒食物业界,《2011年食物内
中心发言人说:"为堵塞漏洞,政府当局在2011-12施政纲领宣布修订《食物内有害物质规例》,把食物内含有违禁兽药(包括三种外源性雌激素─乙二烯雌酚、乙二基已烯雌酚及已烷雌酚的禁制范围扩大至奶粉、炼奶及再造奶。"他续称:"由于婴儿奶粉是婴儿的主要食品,而婴儿又是属脆弱的群体,因此,严格管制婴儿奶粉,受到公众和业界欢迎。"
发言人提醒业界应向可靠的供货商采购奶粉、炼奶及再造奶。根据新修订的规例,输入、售卖或为供出售而托付或交付含有法例内所载的物质(包括三种外源性雌激素的奶粉、炼奶及再造奶以供人食用,即属违法,一经定罪,*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