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百检网 2021-11-15

    山西省政府日前下发《山西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举报采取实名制,按照所举报的食品安全隐患等级不同,举报人可获得2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

    该办法将九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列入举报奖励范围,具体包括: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向动物产品中注水或其他物质;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未经检验以及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生产许可标志生产经营食品;非法收购、加工地沟油用于食品,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未按规定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程春生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