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梁敏 国家
规划明确,在生产区域布局上,全国36个大城市,要按照提高蔬菜特别是叶类菜自给率的要求,确定常年菜地*低保有量,并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综合考虑地理气候、区位优势等因素,确定在华南与西南热区冬春蔬菜等六个优势区域内,重点建设580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区,提高全国蔬菜均衡供应能力。
在流通环节上,规划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含社区菜市场的公益性地位,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支持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冷链物流、信息监测体系设施建设,完善大中城市蔬菜储备制度。
在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上,规划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完善蔬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蔬菜全程质量追溯、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处置三大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