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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8日,记者调查成都部分商场、超市发现,没有一家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做出醒目提示。
"临界"食品难区分 "新旧"混着卖
2月7日,记者先后探访了位于成都春熙路周边的伊势丹百货、伊藤洋华堂、王府井百货等商场的超市区,发现在这几处均未设有"临近过期食品专区",也未见对"临界"食品做醒目提示。
记者观察发现,即将到期的食品主要分两类。一类是保质期较短的食品,如乳制品、水产品等,另一类是由商场当天生产、当天到期的熟食品。在王府井百货和伊势丹百货超市区,多款乳制品正在促销。新希望一款红枣汁酸牛奶,被四个一摞用塑料袋包扎起来"捆绑销售",标有"买四赠一",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21日,保质期21天。记者询问促销员:"促销是不是因为快过期了?"促销员表示:"还有好几天才过期,只是商家搞活动。"
在伊势丹超市蔬菜区,记者看到在新鲜蔬菜专柜旁设有一个货架,上面放着即将过期的黄瓜、番茄等,正在打折处理。而在生鲜部,记者也没看到设有"临近过期食品的专区".一位工作人员称,每天下午5点多,鲜鱼开始打折。每晚12点,所有未卖出的鲜鱼都会剁碎报废。
2月7日晚,记者在好又多超市玉林店看到,面包货架上一包2月5日生产、保质期5天的半条白土司,与当日的新鲜面包放在一起出售。超市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对临近过期食品设专区销售,都是混着卖。
消费者欢迎设专区 超市表示按规促销
消费者王跃认为:"即将到保质期说明还没过保质期的食品,质量应该没有问题,商场可以对这些食品进行打折销售。"在他看来,大超市每天应该会有多种多样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例如散装零食、各类饮料、乳制品等,如果能把这些食品都放入"临近过期食品专区"销售,一定可以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
市民张女士表示,赞成超市开设"临近过期食品专区",但一定要对这个区域进行管理和维护,不要让人一看有假冒伪劣的感觉。"毕竟提醒的目的是为了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
对于国家工商总局的这一要求,一家超市的相关人士说,"通常离保质期还有三分之一时间的时候,很多商品基本就撤了,不会等到过了保质期才撤。"
伊藤洋华堂、伊势丹百货、好又多等多位超市主管表示,对临近过期食品各超市自有规定和处理方式,是否售卖临近过期食品或开设相关专柜,与超市自身定位有关,"目前,我们仍未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但会按照自身的管理规定促销、销毁临期过期食品,对消费者负责。"
鼓励商家执行"新规"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昨日,省工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对临近过期食品的判定标准及相关制度还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商家是否设立临近过期食品专区,或是否将临近过保质期的食品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目前还未有强制要求,工商部门也不能对其进行处罚。
这位负责人表示,之前我省遂宁等市就有部分商店设置了"临近过期食品专区",效果不错。工商部门鼓励商家设立专门区域摆放临近过期食品,也会对各大超市进行定期检查,鼓励商家执行"新规",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记者 刘佳 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