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山西讯 记者冯子刚 李平林 通讯员刘素萍报道 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
山西省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对照相关检查要求,对企业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同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各市局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应达到****,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应增加检查频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按照有关法规和职责要求,依法进行查处,把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同时,山西省局将逐步建立完善监管信用档案和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诚信体系建设。
据了解,山西省局还将对各市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排名,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