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陈欣 超市食品促销,酸奶买二赠一、薯片买一送一……买了之后消费者才猛然发现,原来赠品竟是临期食品,已"大限将至",还有两三天就过期了。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上提出,各地工商执法人员须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对那些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昨日(1月30日,城市快报记者走访天津市各大超市发现,目前,天津市大部分超市均未对临期食品设专柜销售,个别超市将一些临期的酸奶、薯片、饼干等混在新货中进行买赠促销。
现场走访
超市临期食品 混在新货中促销
昨天中午,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易买得、人人乐、津工超市等多家超市,这些超市都没有专门区域销售快到保质期的临期食品,很多超市也存在临期食品混在新货中销售的现象。
购物市民
商品上无提醒 只能靠自己留心
在另外一家超市,一位年轻男士在酸奶柜台前看完价签后,随手将一个买二增一的促销装放进了购物车,并没有查看生产日期,正在附近的超市销售人员也未对他进行提醒。
"超市从来不明说食品要过期才促销,我们上岁数的人会注意一点,但那些年轻人看着价钱合适就放到购物车上,往往买到家才发现快过期了。"一位年长的消费者赵女士表示,很多超市不对临期食品作特别提示,酸奶包装盒上的生产日期字体又很小,找起来特别麻烦。希望超市能把这些快过期的商品专门放在一个地方销售,否则不留神买回去,等过期了才发现,也是种浪费。
工商部门
即将过期食品 商场应醒目提示
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在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上提出,各地工商执法人员须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严禁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分装的食品应当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
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切实把好食品的进货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切实把好食品的销售关;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切实把好食品的退市关。
天津市工商部门目前尚未接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文件,不过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接到相关文件将马上执行。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超市对临期食品醒目提示的做法,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有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