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威 通讯员 王爱华
本报讯 1月15日,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2年春节期间
针对春节期间市民外出就餐增多,市食药监局提醒,外出就餐应选择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尽量不要在无证餐饮单位用餐。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时,市民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所在就餐餐饮单位取得联系,同时向当地餐饮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注意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卡、检验报告、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佳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另外,节日期间购买保健食品、药品的人也开始增多,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认清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国食健"字号和专用蓝色"小草帽"的标志,并索取有关票据妥善保存;购买药品时应到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买,应选择"国药准字"药品。
同时,还提醒市民,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而不具备治疗功能,任何保健食品都不能替代药物;要科学合理使用药品,慎用抗生素。市民如对药品、保健食品有质量疑问,可先登陆国家药监管理局官方网站初步查询真伪。
市食药监局表示,在"两节"期间,该局将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制度,市民在就餐或用药时如发现餐饮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可随时拨打举报电话:5907999进行投诉,执法人员将迅速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