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平林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风险监测工作,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山西省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抽样实施方案》、《检验实施方案》和《抽样操作规范》等配套文件和《样品管理制度》、《检验工作保密制度》等工作制度;细化设计了国家局"采样记录表"及其他实施用表;明确了工作目标、监测内容和时间安排,规范了抽样检验工作程序,细化了抽样检验的内容、方式、步骤、分工和工作责任;对抽样、储存、检验、质量分析等环节均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对不合格及边缘数据检品,制定了《复检"三有三换一评价"》制度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检验技术要求》、《化学物质质谱确证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为产品质量安全的预警和风险评估奠定技术基础。
为解决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突出问题,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出台了《山西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10种非法添加保健食品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禁售、强制下架的行政措施,并向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通报。
据了解,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在检验机构建设及加强抽验工作上下功夫,在省药检所设立了单独的保健食品检测室,并通过了保健食品103个参数的计量认证。在国家局确定监测范围和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产的所有品种。把省会城市、1个地级市和2个县级市作为流通领域保健食品产品抽样点,合理划分超市、专卖店、商场等不同类型采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