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月7日专电(记者陈鹏近期,一起假冒"中茶"商标,制售"中茶牌"
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队长陈刚介绍,2006年,云南人鲁某伙同湖南人黎某、刘某、何某、梅某成立某茶叶公司,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便使用"中茶牌"商标制售普洱茶,甚至仿造了1994年以前的"中茶牌"产品包装生产"老茶",这类"老茶"一旦进入销售环节,其打击查处难度更大,社会危害性更强。
陈刚说,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两年多侦查,在昆明和广州发现一批价值达4370多万元的仿冒"中茶"产品并一举将陆某等4人成功查获。经昆明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犯罪团伙日前由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鲁某等四人获刑2年至4年,各处以罚金2500万元;逃亡16个月的梅某也已成功抓获,目前正提起诉讼。该案堪称中国茶业界内**成功破获的制假大案,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亦属罕见。
"中茶牌"商标注册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注册的**个茶叶商标,是中国***的茶业商标之一,在中国茶界尤其是普洱茶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2006年,中茶公司授权云南中茶公司,使用及保护"中茶牌"商标,生产、销售"中茶牌"普洱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