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8月25日电 (刘柱 刘龄予近年来
据湖南省卫生厅不完全统计,湖南全省有7000余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获得质监部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明显加工性质的小作坊约有8500余家,现做现卖前店后厂加工性质的小作坊约3万多家,小餐饮约7万余家,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约34万余人。
25日,湖南省卫生厅组织相关监管、执法、生产经营者、省人大代表等,就《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
《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六章49条,5方面内容:一是明确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定义;二是实行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和食品摊贩备案制度,规定生产经营条件;三是明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中的具体监管职责,建立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体制;四是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遵守进货检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制度等;五是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针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定义、食品摊贩是否要分为餐饮类食品摊贩和非饮食类食品摊贩、流动食品摊贩应如何管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设立条件是否符合实际、食品小作坊是实行许可制还是备案制等充分表述各自看法,对进一步完善《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设性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