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7月4日讯(记者 李倩) 4日,记者从济宁市工商局获悉,长期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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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了通知,明确了“前店后坊”式现场制售食品企业经营户许可证核发的责任主体。经质监部门许可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可办理营业执照。现场制售食品、不提供餐饮服务、非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经工商部门许可后亦予以办理营业执照。同时还提供就餐服务场所的,经药监部门许可后,予以办理营业执照。
济宁市工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经过前期的摸底,近期将集中为城区的200余户食品摊点上“户口”。
作者: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