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四年前开始喝
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从小牙齿很好,饮食习惯也一直没有变化,但是自从开始爱上喝可口可乐,一两年的时间里,牙齿就完全坏掉了。因此,李先生认为可口可乐公司应该赔偿他的医疗费。记者在李先生的牙齿X光片上看到,多颗牙齿已经坏损,医院的诊断书上写着:建议拔牙、植牙治疗。
经过深思熟虑,李先生决定将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和销售可口可乐的一家超市告上法庭,为自己也为更多的消费者争取应有的权益。本月初,李先生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书,昨天,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李先生认为,可口可乐作为**的公司,却没有在产品上注明相关可能影响健康的信息,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可口可乐作为工业化生产的产品,其成分碳酸也是化学名词,普通消费者凭借常识不可能具备识别这方面的知识,这也损害了消费的知情权。因此,他请求法院判令可口可乐在其产品上注明"可能腐蚀牙齿"的信息,以提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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