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省质监局对外公布了《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简称"举报奖励办法"。今后,广大市民不必再忍气吞声,也不要再嫌麻烦,只要您有线索、有证据,哪怕只是有怀疑,都可以向各级质监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即可获得*高十万元的奖励。该"举报奖励办法"将于7月13日正式施行。
为了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举报、揭发违反质监法律法规的行为,省质监局于近日制定了"举报奖励办法",决定下狠心、斥巨资整顿质量违法行为,尤其是
广大市民,尤其是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一旦发现上述问题,有三种方式可以举报:一、拨打省质监局有奖举报电话:0351-12365、96315;二、登录省质监局网站:www.bqts.gov.cn;三、寄信至太原市府西街29号,省质监局质量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受理中心,邮编030002.
接到举报后,省质监局将根据线索展开调查,一经查实,将根据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相符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给予四个等级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一、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将根据四个等级分别按货值5-6%、3-4%、1-3%、1%以下给予奖励;二、对于大案要案,视不同情况,按照四个等级分别按货值的4-5%、2-3%、1-2%、1%以上给予奖励,奖励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为保证"举报奖励办法"能真正落实,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省质监局还专门设立了奖励专项资金,待查实结案后,将在30日内一次性给予举报人奖金。同时,还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若未经举报人同意而泄露其个人信息,质监部门将严厉追究责任人。 (刘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