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6月13日讯(湘潭晚报 记者 武慧 银建华 刘大勇
4月23日,张先生在湘潭河东一大型超市购买了10包某品牌高钙低糖奶粉,共计285元。刚开始食用时,张先生感觉奶粉的糖分很重,随后就出现了不舒服的感觉,全身无力。停吃两天后再次食用,张先生又感觉出现了同样的现象。在产品包装上,张先生仔细查看上面注明含糖量45%.经询问业内人士得知,所谓低糖,是指每100克食品内,蔗糖含量不超过五克。张先生认为,自己全身无力是奶粉所致,便向12315请求维权。
湘潭岳塘工商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执法人员与商家进行调查核实。商家承认,张先生所购奶粉确实是该店的商品,数量、价格与其所申诉的一致。但商家质疑,张先生出现身体不适,无法证明与奶粉有直接关系。随后厂家代表的解释是,一是这种奶粉含糖高,食用后不会出现张先生所反映的那种情况;二是包装上注明45%,实际没那么高;三是有些人不适宜食用这种奶粉。
张先生表示,在食用奶粉后才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但没有严重到要进医院,也就没有医生的证明。正因为产品含糖确实比较高,而他又出现全身无力的情况,便向商家提出退货,并要求按一赔十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的规定,每100克食品中的含糖量不大于五克才能称为"低糖".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商家在标明45%含糖量的情况下,打出高钙低糖的宣传误导消费者。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商执法人员多次协调后,*后商家同意退货并付给张先生2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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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慧 银建华 刘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