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本市自制
现象:
"劝导为主"影响公示积*性
本月初,市卫生局要求,本市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在5月底前,应在店内的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向消费者公示食品添加剂的名称。
昨天,记者来到西单大悦城等商业中心,发现海底捞火锅店、台湾呷哺呷哺火锅店已经公示了添加剂的名称,但其余大部分火锅店还没有公示。记者发现,海底捞公布的添加剂名称里,很多都是防腐剂。工作人员表示,公布这些名称并不必担心食品秘方被泄露的问题,因为不涉及调味等作用。但未按规定公示的餐馆,一些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一些老板则表示担心自己的秘方会被泄露,影响经营。
目前,本市对食品非法添加的处罚力度在几百元到两三万元不等。卫生部门表示,此次将按照上限进行处罚,故意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移送公安机关。但对于未按规定公示添加剂名称的餐馆该如何处罚,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卫生部门对不主动公示添加剂的餐馆只是以劝导为主。
分析:
无统一模式让公示变难
记者从卫生监督所了解到,要求餐馆公示添加剂名称的规定目前遇到几个问题。一是一些食品原料在包装上已经公示了添加剂的成分,也有国家标准的认证,针对这种情况,餐馆是否需要再公示,还有待进一步协商;二是部分小的餐馆并不知道该公示什么,他们不像大的餐馆有自己的食品研发和管理团队,有专业人士了解添加剂,针对这种情况,则需要普及更多的科普知识,目前卫生部门的官方微博已经开始普及添加剂的相关知识;三是很多消费者反映看不懂公示的添加剂,由于目前卫生部门只要求餐馆公示名称,但具体该如何公示,并没有一定的标准,如何做到通俗易懂也是个问题。
应对:
使用食品添加剂需备案
昨天,市卫生局发布《关于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部分自制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备案表中需要填写食品名称、食品类别、食品添加剂种类、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添加剂功能、食品添加剂的实际使用量。餐馆法人或负责人要签字。
卫生部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首次备案时,应在接到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前往属地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生变化时,应在变化前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资料齐全且符合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存入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中。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北京市卫生监督工作平台"监督执法"中的"餐饮服务单位信息".
链接
起诉餐馆不公示添加剂难胜诉
律师邱宝昌认为,相关单位应尽快制定具体的处罚措施,来惩戒未按规定公示食品添加剂名称的餐馆,否则这项规定就只具有号召性,执行起来肯定有困难,但在制定处罚的细则上也应尽量做到合理和公平。此外,邱律师建议,从保障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消费者应该尽量选择在已经公示了食品添加剂名称的餐馆就餐。若发现没有公示添加剂的餐馆,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食品安全部门投诉,让相关部门督促其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该规定只是个行政规定,不是法律,消费者若想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目前来说还比较困难。 (记者骆倩雯 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