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陕西省
《预案》的修订工作是在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由省粮食局具体实施。2010年省粮食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粮食工作实际,分别征求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意见,对《预案》进行修订,通过了由省粮食局和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共同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新的《预案》符合我省实际,重点突出,内容完整,成员职责明确,保障措施具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以下几个特点:
组织机构和职责更加明确
依据2009年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对省粮食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作了适当调整,在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中增加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因省政府机构改革撤消了省工交办,这样原16个成员单位自然缩减为15个,其相关职能归并到省发展改革委职能中。在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建综合协调、监测预警、粮源供给、市场监管、应急加工、纪检监察等若干工作组,具体承担《预案》规定的各项职责。
保障措施更加具体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销售企业的粮食经营库存、各级成品粮油和原粮、食用油储备以及后续组织加工生产及紧急调运的粮食物资,*低和*高库存量以及粮食应急网络等保障措施进行了明晰,保障措施更加具体。
可操作性更强
增加了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预案》操作起来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