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监部门近期将对药品生产企业外租厂房、车间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以此杜绝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向
省药监局要求,生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和"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中相关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于今年6月底前,在其出厂产品标签上加印或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警示标志。
下一阶段,省药监局福建省局将进一步加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减肥、抗疲劳、调节血脂、调节血糖、调节血压等5类品种的监督抽验。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 段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