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读者刘鹏: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2011年底前,各地工商部门将给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建立
食品安全事故摩肩接踵、屡伤民心,已经成为百姓生命与健康安全以及社会诚信系统的*大威胁。为此,国家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食品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使其在经营时有所顾忌,这对于保障食品安全来说,无疑是令人为之振奋的消息。然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却存在着一个落实与执行难的问题。
**,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依赖于整体社会信用系统。其中,食品安全经营信用与个人诚信,各种规章制度与法规条例之间的配合与衔接,都成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能否有效执行的至关保障。其次,食品安全执法与管理部门,也应该有一个"信用档案"和一套联动的管理体制,需要不扯皮推诿的坚决负责精神和多部门联动的管理与执法常态。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类生命健康以及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它需要信用档案,更需要信用档案的有效发力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