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
本报1月12日讯 在刚刚召开的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副省长郭开朗要求各级政府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建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机制。
早在去年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体制改革启动之时,郭开朗副省长就深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厅调研、协调机构改革工作,反复强调务必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并亲自批示,要求省法制办、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认真研究,尽快建立全省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在这次会议上,郭开朗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监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制度,研究建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监管部门及下级政府的工作考核,建立和完善"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促进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记者 张春祥 实习生 徐妍慧 通讯员 颜莉华
"十二五"将加大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力度
张光荣透露,"十二五"期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是:提升餐饮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疫苗、高风险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保健品和化妆品的监管力度;完善不良反应报告、分析、评价、确认、信息通报、控制、处理等配套制度。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制度,推动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地方立法。建设监管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对外联通国家和兄弟省市、对内覆盖全系统和行政相对人的信息化网络体系。